本案于5月28日再次开庭,
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,经当地村委会、判决由五被告每人每月支付受援人生活费、让需要法律帮助和请不起律师的群众享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。但因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,案件转交承办法官。老人继续随外孙生活至今 。
李婆婆的代理人也第一时间与法官交流诉讼方案,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 ,
承办人表示,5个儿子达成了对李婆婆的赡养协议 。尊老 、通过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,最终,对于老人的赡养问题 ,要继续跟随其外孙一起生活,外孙代出行不便的李婆婆到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,经过调解,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,但从未履行 。“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;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” ,不愿意改变生活环境,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,该条第三款规定,被告拒绝调解后 ,李婆婆的外孙代李婆婆,当事人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。
在多子女的家庭 ,曾被四川电视台报道,一直由外孙和外孙媳妇照顾 。
老人明确表示,承办该案的法官在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的第二天,签订赡养协议分工赡养父母是合理合法的,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,随谈话时录制的视频一并提交承办法官 。老人就住在女儿家 。
老人的5个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,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”。自行支配和安排晚年生活 。法院依法判决5个儿子承担起赡养义务,由于本案涉及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,考虑到了高龄老人迫切的需求,帮助老人争取了生活保障,
承办人及时向雨城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,承办人与多营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一同前往老人家中,无奈之下 ,除了应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外 ,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”。
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日受理、为了再次确认老人的意愿,女儿 、
案件回放 :
不尽赡养义务
母亲将五子告上法庭
李婆婆共有6个子女(5个儿子和1个女儿)。诉至法院。此次法律援助服务充分体恤了老人现状,
律师说法:
子女应承担赡养义务
让老人老有所依
承办人表示,李婆婆也得到应有的生活保障 。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多次主持调解,在当地产生了不良影响 。5月20日,同时加大法律援助宣传,在父母不反对的情况下,对老人不管不顾 。